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关于成立高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
国家助学金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警院发〔2022〕4号
各系、部、处、室:
为切实保障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权益,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教办〔202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人员组成
组 长:赵广和 党委委员、副院长
副组长:王玉玲 学生处处长
成员:学生处、教务处、财务装备处、监察审计处负责人及各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
二、成员部门职责
(一)学生处
准确把握、规范执行高校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政策,确保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执行无偏差、不走样、不缩水,全面收集学院退役士兵学生信息,切实做好各项资助申报材料初审、资助系统填报、自查。开通资助咨询热线,做好退役士兵学生高校教育资助咨询工作。利用部门微信公众号、招生信息网等宣传平台,做好退役士兵学生高校教育资助宣传工作。
(二)财务装备处
按照学院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部署,第一时间足额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教务处
学籍和教学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和部门联络,做好高职扩招学生学籍异动的通报和扩招学生分类教学管理。
(四)监察审计处
对漠视和侵害退役士兵等学生利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和坚决纠正,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退役士兵学生所在系
要密切配合学生处资助工作部门的工作,加强对退役士兵学生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的管理,正确宣传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内容、资助标准和申报流程,使广大退役士兵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