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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学生教育科

1.负责全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计划、组织安排和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

3.负责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5.负责学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与违纪惩处工作;

6.负责学生教官队伍建设;

7.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8.协助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文化和安全稳定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负责学生经济资助的计划、实施和信息工作;

2.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维护贫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及贫困生档案库;

3.负责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4.负责学生资助类的奖、助学金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6.负责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及资助育人工作;

7.负责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和信息工作;

2.负责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

3.通过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

4.负责组织新生心理测试工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问题学生心理跟踪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5.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工作;

6.负责干预学生心理危机;

7.负责协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工作;

8.负责心理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9.负责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1.负责制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有关就业工作制度;

2.负责收集就业工作动态,开展就业研究;

3.组织录入所有毕业生生源情况,核对毕业生信息并报教育厅审核;

4.负责就业政策宣讲、签约管理及派遣工作;

5.负责就业市场建设,分类建立用人单位台账,组织校内大型人才交流会;

6.负责日常用人单位接待工作,组织安排校内中、小型招聘会;

7.负责就业工作材料的收集、整理,负责各种对外宣传文字、图片、图表、音像资料等的收集、制作;

8.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组织工作,撰写学院就业工作质量年报;

9.负责毕业生就业派遣遗留问题,配合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工作。

10.负责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招生办公室

1.负责招生工作的调研、拟定和实施;

2.负责招生计划的编制、上报、调整、分送及核对工作;

3.负责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政策的调研、拟定和录取工作;

4.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整体方案,提出优化生源的具体措施,并对招生宣传人员进行培训;

5.负责组织实施招生远程网上录取工作;

6.负责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起草招生工作报告、公文及招生总结;

7.负责对招生录取数据的汇总、统计、校核以及生源分布和质量评估工作;

8.协助省公安厅做好公安专业招生的体检、体测、政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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