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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20

    各系: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学院三年制高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900元(即每人每月380元);二档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400元(即每人每月280元),以上均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三、评定条件

    (一)学院2020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诚实守信,举止文明,无不良嗜好。

    (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四)勤奋学习,刻苦努力。

    (五)能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四、评定程序

    (一)申请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由学生所在系按照分配名额、评定范围和条件进行认真的推荐评选,并分别在区队、系两级公示,系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初评结果通过校园网公布、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四)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结果报省教育厅。

    五、送审材料

    (一)各系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包括国家助学金总金额、受助学生总人数、建档立卡学生人数、一般贫困学生和特困学生人数;评审小组、评审程序;区队、系两级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二)《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三)《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用Excel制作)。

    (四)区队民主评议记录表。

    (五)系公示照片(电子版)。

    六、评定工作要求

    (一)特困助学金、一般助学金分别从学院2020年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中产生。

    (二)本年度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全部评定为特困助学金。

    (三)2016年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以及在校就读的烈士子女、孤儿、低保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四)根据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在助学金评定环节,不要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在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五)各系要高度重视评定工作,按时上报。

    (六)评定结果上报时间截止20201130日。

     附件:1. 2020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             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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