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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5

    各系:

    为落实好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资金预算通知》《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精神,积极稳妥做好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及范围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助范围和标准

    奖励资助学院2021年认定的2019级、2020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学生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均居所在年级专业排名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同等条件下,在评奖年度内,获得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在校就读的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原建档立卡农村学生等优先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2.评定程序

    ⑴申请学生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一份,递交书面参评申请书(A4纸打印)。

    ⑵由学生所在系按照分配名额、评定范围和条件进行认真推荐评选,并进行区队、系两级公示,系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初评结果通过校园网公布、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⑷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结果报省教育厅。

    (二)国家助学金

    1.助学金范围和标准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范围为2021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已脱贫家庭学生(2016年度以后脱贫)和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重点予以保障,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将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助学金。学生须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未受到学院纪律处分。国家助学金标准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家庭一般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为2800元。

    2.评定程序

    ⑴申请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⑵由学生所在系按照分配名额、评定范围和条件进行认真推荐评选,并分别在区队、系两级公示,系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⑶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初评结果通过校园网公布、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⑷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结果报省教育厅。

    二、送审材料类别内容: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送审材料

    1.系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包括评审小组成员、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区队、系部两级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4.学生参评申请书。

    5.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6.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7.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用Excel制作)。

    8.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需加盖所在系和教务处公章。

    9.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必修课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

    10.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表。

    (二)国家助学金送审材料

    1.各系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包括国家助学金总金额、受助学生总人数、建档立卡学生人数、一般贫困学生和特困学生人数;评审小组、评审程序;区队、系两级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 20212022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2021-2022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用Excel制作)。

    5.区队民主评议记录表。

    6.系公示照片(电子版)。

    7. 20212022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分类细表(全学年) 

    8. 20212022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分类细表(全学年)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

    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的报审材料须于2021114日和1110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15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工作程序流程要求。各系要组织实施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做到应助尽助。

    (二)严格落实各项原则要求。各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确保拟确定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全部来源于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严格遵守送审时限。各系要高度重视评定工作,积极组织实施,按时上报评定材料。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68756887


    附件:

         1.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表;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620212022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

    7.20212022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人数分类细表(全学年)

    8.20212022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分类细表(全学年)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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