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加强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2014年7月28日)
为严格落实学生警务化管理制度,实现我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学生将管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一)严格落实课前列队制度,集合列队后全体学生整队进入上课地点,不得中途离队。
(二)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各区队每日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本本区队人数的5%。
(三)严格警容风纪,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警服,并保持仪容整洁端庄。
(四)严格学生行为养成教育,2名以上学生校园内徒步时,须2人成行,3人成列,行列整齐;注意礼貌礼节,遇见老师或来宾主动问好。
(五)严格内务检查,辅导员必须坚持每天检查学生宿舍内务,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六)严格晚就寝检查,确保学生全部在位,按时休息。
(七)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对辅导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学生工作手册》,做到照章办事,不说外行话,不做外行事。
(二)坚持学生管理工作周例会制度,汇总工作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发生原因,及时处理学生违纪行为。
(三)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体学管干部、辅导员要利用个别谈心、主题班会、队前讲评、周例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排查隐患,消除矛盾纠纷。
(四)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学院设立固定值班室,采用联合值班的方式,由各系部学管负责人轮流带班,检查各系部值班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及时组织辅导员处置突发事件,全方位加强对学生一日生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严格落实门禁、食堂管理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出入校门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请假条;行课及晚自习期间,公寓楼实行门禁,食堂不得对学生开放。
(六)培养和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各系部组建训练一支不少于50人的学生警务纠察队,检查纠正学生不文明行为或违纪行为,应对突发情况。
三、违纪处理
(一)各系部学生纠察队轮流值班,对全院学生行为进行纠察并现场纠正。对不服从纠察者,纠察队员登记违纪学生基本情况后报学生处,由学生处汇总反馈各系部。
(二)凡系部违纪学生超过10人者,由学生处通知该系部利用下午课余时间举办纪律条令学习班(每期1周),组织违纪学生学习学院警务化管理规定,并进行考核。对经教育不改者,由系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定期通报各系部学生管理情况,学生处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月通报1次各系部学生管理情况,同时督促各系部及时处理违纪学生。
(四)各系部对学生严重违反校纪行为要及时报告秉公处理。凡隐瞒不报或酿成事故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