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教学区域学生行为规范
一、区队列队行进应步伐一致、排面整齐、口号洪亮、左手提包,统一成纵队靠道路右侧行进,两列有序依次进入教室前后之间间隔3-5米,随时调整队伍状态。
二、学生个人行进应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多人成队,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在教学区域内,保持仪容端庄,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礼貌友善。
四、上下教学楼,应沿楼梯右侧行走,不得在楼梯口逗留拥堵。
五、不得将食物、饮料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学区,严禁在禁烟区域吸烟。
六、自觉诚信地接受检查和教职工询问。
七、本规范适用于在学习日期间进入教学区的全体学生。
八、违反本规范的学生,依据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九、本规范自2017年11月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