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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

关于评定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30

各系: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学院2018级、2019级三年制高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5000元。

三、评定条件

(一)学院2020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均居所在年级专业排名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和高消费行为。

(四)同等条件下,在评奖年度内,获得学院“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在校就读的孤儿、烈士子女、建档立卡农村学生等优先评定。

四、评定程序

(一)申请学生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一份,递交书面参评申请书(A4纸打印)。

(二)由学生所在系按照分配名额、评定范围和条件进行认真的推荐评选,并进行区队、系两级公示,系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初评结果通过校园网公布、宣传栏张贴等形式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四)公示结束无异议,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结果报省教育厅。

五、各系送审材料

(一)系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区队、系部两级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二)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三)学生参评申请书。

(四)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五)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六)《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用Excel制作)。

(七)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需加盖所在系和教务处公章。

(八)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必修课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

(九)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表。

六、评定工作要求

(一)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各系要高度重视评定工作,积极组织,按时上报。

(三)评审结果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11月4日。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68756887

附件:1.《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表》

2.《2019-2020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学生初审名单表》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4.《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双面打印)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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