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我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成果,11月8日晚,学生处组织召开了2018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总结表彰会。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是由清华大学首先发起并发出倡议,《倡议书》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发,倡导全国受助学生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参与学生资助宣传活动。我院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聘任22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他们在进行学生资助宣传中更具号召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也有利于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
2018年暑假期间,22位“资助宣传大使”身怀使命,回到家乡,深入群众,用不同的方式完成宣传任务,让贫困学子及其家庭感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与力量。资助大使成员在陕西省内共走访了7个市县、13个乡镇以及25个行政村、10户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深入9所中学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惠及学生近千人。各位宣传大使出色地完成本次资助宣传工作的任务,充分展现我院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们的优秀风采。
学生处处长王玉玲、副处长郑红燕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老师出席大会,各系区队资助委员观摩总结表彰会。
大会由学生处副处长郑红燕主持。大会伊始,展示了各位资助宣传大使工作出行的影像资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刘燕对学院暑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
郑红燕副处长宣读了表彰决定,会议对获得学院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颁奖表彰。治安系周月、法律系温淑雅、信息技术系龚海艳、社会管理系邓璐、马美娟等5名同学荣获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她对获得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学生表示了祝贺,希望大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开创全院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获奖宣传大使治安系2016级治安管理1区队周月同学、社会管理系2016级司法警务6区队马美娟同学分别上台交流发言。他们对自己的资助宣传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同时也分享了他们作为宣传大使的经历、感悟和思考,他们的分享有故事、有温度、有力量,也对今后的宣传工作提出了诸多可行性建议。充分展现我院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们的优秀风采。
社会管理系2018级司法警务7区队贾俊东同学、法律系2017级法律文秘2区队王崇凡同学,也上台代表全院资助委员做了表态发言。
王玉玲处长致辞,她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各位资助宣传大使的工作成绩,勉励同学们,“资助宣传大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既要做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的形象大使,更要做知恩感恩、报效国家的行动者“。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是高校学生资助宣传形式的一项重大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的重要体现。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更多寒门学子享有接受高等教育,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是党和国家实施教育脱贫的重要手段,也是彰显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
学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