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188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21〕186号)精神,为做好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需对退役士兵学生银行卡信息进行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对象
(一)2019年秋季学期起至今,退役复学的学生;
(二)2019年秋季学期起至今,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我院的退役士兵学生。
(三)以下学生不在统计范围内:
(1)同一学年中已获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士兵学生或退役复学学生;
(2)休学期间不在校的退役士兵学生或退役复学学生。
二、工作要求
(一)各系依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申报领取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学生需提供其本人持有的建设银行卡号,且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保持银行卡稳定使用。
(二)各系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学生信息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要防止错报、漏报、重报、虚报,确保上报学生名单和信息数据真实、有效、准确。
(三)2021年12月25日,各系将纸质版附件表格报送至行政楼1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微信。
联系人:张弛 联系电话:68756887
附件: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表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