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年度学生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创先争优”工作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学生区队、班(宿舍)创建先进集体,个人争做优秀学生。
二、创建主体
2020级、2021级在校学生
三、创建时间
2021-2022学年
四、工作安排
(一)创建申报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3月)
1.开展制度学习。学院组织辅导员、学生进行《学生“创先争优”工作实施办法》《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量化考核办法》《学生警务化管理量化考核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办法》等制度学习并对学习情况进行验收。各系要做好制度学习的组织、检查工作,确保制度入脑入心。
2.组织创建申报。根据《学生“创先争优”工作实施办法》,辅导员要指导学生结合实际,提出区队、班集体创建目标,对标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填写《集体创建申报表》;学生个人要明确个人发展目标,制定学期发展计划,填写《个人发展规划表》。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2年4月—9月)
结合疫情防控,各系组织学生对照创建目标和标准,创新工作方式,搭建活动平台,落实创建方案,开展创建活动;学生集体和个人要定期总结,不断改进提升,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9月-10月)
各系组织学生对照创建目标和标准,开展学生“述德述学”活动,全面总结本学年“创先争优”工作开展情况。集体创建工作主要以本学期工作情况为主,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以学生两个学期专业素质、警务素质、思政素质成绩为主。对经初审符合创建标准的集体和个人,组织学生申报荣誉称号和奖学金,并严格做好初审、公示工作。
(四)评定表彰阶段(2022年10月)
学生处做好各系学生创建申报相关资料的复审,组织开展标兵答辩,完成表彰奖励,开展标兵宣讲。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创先争优”工作。各系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申报各项工作,并做好工作总结。
(二)各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汇总和上报,做到不误报、不漏报、不虚报。
(三)经学生处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评选资格,不再递补。
特此通知。
附件:1.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学生(标兵)审批表
2.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3.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学生(标兵)审批表
系(部)专业: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学 号 |
| 年级 区队 |
|
专业素质成绩 |
| 警务 素质 |
| 思想政 治素质 |
|
综合素质成绩 |
| 综合素质排名 |
|
申请 奖项 |
|
系 (部)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生 处审 核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系(部)专业: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学 号 |
| 年级 区队 |
|
专业素质成绩 |
| 警务 素质 |
| 思想政 治素质 |
|
综合素质成绩 |
| 综合素质成绩排名 |
|
主要 事迹 |
|
系 (部)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生 处审 核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3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 —20 学年)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系(部)专业: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 学 号 |
| 年级 区队 |
|
专业素质成绩 |
| 警务 素质 |
| 思想政 治素质 |
|
综合素质成绩 |
| 综合素质排名 |
|
申请奖项与等级 |
|
系 (部)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生 处审 核意 见 | 年 月 日 |
学院 审批 意见 | 年 月 日 |